【其他】在職專班場地借用申請單

※開放借用場地

台積館4F及9樓之部分教室

※注意事項

  1. 借用對象以科管院在職專班學生、社團為主,場地借用需於一週前提出申請,並經核定後方可使用。
  2. 於專班上班、上課時間可免費租借,非上班、上課時間,將酌收清潔等相關衍生費用。
  3. 使用完畢後請將場地恢復原狀並將冷氣、電源及門窗關閉,環境整理乾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