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論文】口試申請表

口試申請須知

  1. 學生需修畢規定學分,並經指導教授同意後,方可申請口試。

  2. 口試申請表最遲須於口試日期前三週繳交,逾期恕不受理。

 

繳交方式

請將填妥的口試申請表論文相似度檢查截圖口試日期前三週,一併e-mail至:hba@my.nth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