碩士學位考試申請

 

學位考試流程請參閱「研究生學位考試作業流程」並依其辦理。

口試及審定完成日期: 第一學期 1/31以前; 第二學期 1/31以前 (提出口試)

辦理離校截止日: 次學期註冊日前(不含開學當日) (未能於學位考試當學期結束前完成審定者,該次口試無效)

畢業論文格式請參閱註冊組規定: https://registra.site.nthu.edu.tw/p/404-1211-5155.php

論文口試申請單: 下載 (請回傳WORD檔至 hba@my.nthu.edu.tw)

Turnitin比對系統使用介紹: 操作介紹下載

Turnitin比對截圖畫面 範例

學位考試申請流程說明

申請人完成口試申請書填寫,並檢附 Turnitin 比對結果截圖後,送交辦公室辦理。經審核資料無誤後,辦公室將進行口試名冊建置,並產出「學位考試申請書」。

該申請書須經專案經理(PM)確認申請人已符合口試資格,並由申請人、指導教授及系主管完成簽名後,始得送交註冊組辦理後續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