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生換修抵免申請
暑期「經濟學」、「會計學」換修學分之申請流程
► 請將大學或研究所的成績單掃描連同換修申請書(申請書請詳附件)填妥後Email給辦公室確認是否可換修。
抵免學分之申請時程
► 抵免學分之申請,應於入學當學年第一學期一次辦理完畢。申請日期依報到或註冊須知所訂日期為準,逾期不受理。
抵免學分之申請流程
► 學生辦理學分抵免,請至【校務資訊系統/新生報到】網頁建入欲抵免之科目,列印申請表於註冊後第一週內將【申請表】、【學分證明正本】向辦公室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(正本驗證後隨即退還)。
抵免學分認定
► 於入學前五年在本院或本校推廣教育中心開辦之學分班修習,且分數達82分以上(含)者方得申請抵免,抵免以9學分為上限。(等同於清華大學評分標準A-and above)。修業期間仍需符合2年(或以上)之條件。